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即時報道
  • 每週專題
  • 藝文爛鬼樓
新聞
  • 賀一誠與印尼勞工部部長伊達會面
  • 三個月大嬰兒被熱水燙傷 保育員被判入獄半年 緩刑兩年 初院亦裁定保育員及托兒所須賠償
  • 特殊教育等三項獨立資助項目將整合至《免費教育津貼制度》 24/25學年起一年分兩期發放
  • 一名女獄警涉嫌勒索釋囚 黃少澤:震驚、憤怒 絕不姑息害群之馬
  • 指石排灣線列車測試意外屬人為錯誤 公建局:專責指令員錯誤過早比指示
  • 現金分享7月2起派發 預計約74萬人受益 支出約73.6億元

修業超期限 即喪失學籍 議員:無理由剝奪學生權利

2016-05-06 20:48


立法會二常會繼續討論《高教法》草案,主席陳澤武表示,會議討論到學籍時效的問題。政府指,為了避免浪費公共資源,一旦學年制學生的修業年期超出法定年限,就會喪失學籍、報名以及註冊的權利,之後亦不能再就讀同一所院校的同一個學系,但容選擇其他學系就讀。部分議員指值得商榷,認為可透過考入學試處理,但沒有理由剝奪學生的權利,不應不讓學生選擇原來的科目。
另外,會議亦討論到公私立高等院校的資助,以及公立院校的財產及收入問題。陳澤武引述政府代表指,法案建議將來對公立院校的年度撥款稱為「資助」,而私立院校的項目撥款,以及學生的津貼等則稱為「援助」,理由是公校的撥款是包含在財政預算案之中,而私校撥款則需要逐個項目申請,並由政府審批。他亦指未來公私立院校的資助及援助,將統一由高等教育基金批出,基金將於法案通過後90日內設立。
而公立高等院校的財政及收入方面,陳澤武表示,法案建議公立高等院校的收入包括出售不動產及其他資產的所得。但有議員質疑,法案第6條建議,公立院校所有財產均屬政府公產,兩條條文之間有所矛盾。政府回應指,公立院校出售公產,必須在法律容許之下進行,例如將公產撥給院校作為私產,當局未來將會完善相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