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冀盡快通過“物管法”
協調三方減最低工資影響
【本報消息】街總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程順明認為,現行法律下召開的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程序過於複雜,期望立法會盡快通過《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降低召開大會的出席和投票百分比,讓分層所有人大會更易召開。同時,相關部門應做好業主、管委會和管理公司的協調,避免因實施最低工資後影響大廈管理運作。
無管委會不接見
程順明表示,《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實施近半年,雖有不少大廈管理公司提出加價方案,惟由於調整管理費是須與業主溝通後,再透過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通過方可調升。然而,當業主想約見管理公司解釋加價內容和日後的管理方案時,卻被多種理由拒諸門外,部分管理公司會以大廈無管委會為由不約見,或即使業主多次書面或透過社團等約見也拒絕,情況令人費解。加上現時《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仍未實施,類似鄰近地區的管理公司發牌制度又未推行,管理公司的架構、質素,以至行政部門的監管都是無法可依,儘管如此,業主都祇能透過現行法律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左右做人難”。
促簡化大會程序
街總協助處理和協調的個案中,大部分涉及調升管理費和管理公司簽訂管理合同等,不過仍有部分大廈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後,未能順利通過原有管理公司的加價方案,要召開第二次或更多次數的分層所有人大會,甚至最終選擇新的管理公司提供服務。
按實際經驗來說,大部分的管委會均認為在現行《民法典》下召開的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程序過於複雜,期望《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盡快在立法會通過,降低召開大會的出席百分比及投票百分比,讓分層所有人大會更易召開,推動更多業主依法處理大廈管理模式。
同時,期望相關部門在與樓宇管理法律仍未制定好新的解決辦法時,做好溝通橋樑工作,積極聯繫業主、管理委員會與管理公司,避免因實施最低工資後影響大廈管理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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