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是次修法無意削減非民選增加直選,但會仿傚香港做法,加入議員辭職後不得參與補選,並研究引入參選人須先簽署擁護《基本法》、效忠中國的聲名書,慎防香港的「辭職公投」、「港獨」問題在澳出現。
損議員公信力、選舉公正性
是次修法諮詢總結其中一大亮點就是政府採納限制立法會議員請辭後參選此一其他意見。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說,他們是按意見代表性和法律可行、可操作性去作出接納之決定。
高炳坤指,除因病影響工作外,若有議員以「一啲個人原因」放棄其議員資格,但在辭任後再參與補選,實會影響議員的公信力和選舉的公正性。
認為避免議員辭職搞公投
是否藉此堵截香港幾年前的五區公投情況在澳出現?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沒否認,指各地選舉制度都有問題出現,若預期本澳社會或會發生同樣問題,實應去避免。她又強調這種參考在其他法律也會有,今次並非單一事件。
選管會研究引入表忠聲明書
有傳媒問會否在傚仿香港最近在立法會選舉中引入參選人須簽確認書做法,要當事人聲會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特區,擁護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份等內容,不得虛假陳述,若不簽有可能無法「入閘」參選。
高炳坤答,有關情況會留待選舉管理委員會成立後,就此進行一步研究。他續指,現行本澳法律也確實有相同的規定,惟這非立法處理,故相關是否要作出類似要求會交由選管會去研究。
在諮詢報告結語中提到:「只有這種建立在合憲性基礎上的理性討論,方可避免偏離或違反《基本法》,方可堅持維護、正確實施《基本法》的正確方向,方可促進實事求是地議政論事,防止因各走極端而導致社會分化、破壞安定和諧的政治秩序。」
設二萬五選舉保證金
此外,另一獲被接納諮詢意見就是設立選舉保證金制度,高炳坤說,政府認同此舉能確保選舉嚴肅性,在參考其他國家規定後接納相關建議,構思保證金金額為兩萬五千元,取回門檻為得票數超過提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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