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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食肆鬼鼠加價受罰

2018-02-23 06:35


    側側膊    無申報

    十七食肆鬼鼠加價受罰

    【本報消息】近年每逢農曆年假期,本澳不少食肆會調整價格和收取附加費,但未有按規定在事前向民政總署通報或在顯眼地方張貼通知,引起食客不滿和爭拗,社會人士多次要求當局加強巡查執法,阻嚇有關行為。民署今年新春期間巡查發現,有十七家食肆未有申報調整價格,較去年的十二家有所增加,已檢控有關食肆,每一罰款二千五百元。

    五百多家申報加價

    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昨受訪表示,年初一至年初五期間巡查食肆二百多次,發現十七家沒有按規定向當局申報加價,多於去年的十二家,情況相對嚴重。民署會加強巡查重犯食肆,現時申報手續簡化,食肆更應守法。

    另外,農曆年期間,民署收到三百三十九個場所申報在指定期間會收取附加費。同時,今年一月一日至二月十五日,民署收到五百三十五個場所申報會調整價目表。

    非假期仍收附加費

    法律規定,食肆調整價格前需事前向民署通報,並張貼於店舖顯眼的地方。民署在節前亦發出新聞稿呼籲食肆一旦調整價格須向該局申報。為便利業界通報價目表,民署亦開通了“網上申報價目表服務”。不過,不少居民發現有食肆似乎未有按此規定,甚至在初一至初三公眾假期過後,仍加收兩至三成附加費。坊會和團體負責人促當局節前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節日期間加強巡查教育,使更多食肆遵守規定,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澳門旅遊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