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向電力公司批出氹仔北安大馬路一幅面積2,887平方米土地,以興建一座屬單一所有權制度的變電站,變電站建築面積6,902平方米,樓高三層,包括一層地庫。
合同以專用批給及豁免公開招標方式批出,批給有效期15年,澳電可於到期前一年至六個月期間提出續期申請。
根據批示,澳電每年需向政府繳付194萬元的費用,續期時可作出調整。
(編輯:袁金秀 李倩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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