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滯後成澳門街獨特風景,澳門回歸16年來,在舊法律未疏理完畢的情況下,多部新訂立法律亦面臨修法的尷尬局面。而涉及社會民生範疇的多部重要法律,譬如醫療事故法和動物保護法,仍在上演漫長拉鋸戰,何時能順利完成立法未有明確時間表。保護動物立法擾攘多年,於去年列為立法會新會期的首項議程,並於10月24日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表決通過了動物保護法案。去年11月,《動物保護法》法案進入立法會小組細則性討論階段風雲突變,因應社會和網絡資訊等複雜情況,當局與時並進多次作出改善,法律文本改完又改。
立法會休會前的最後一次小組會議,經已徹底扭轉動物保護法的立法取向,由保護動物轉而研究保護人類,令人感嘆。當局早前表示,動物同樣會與人類有衝突,現行文本對兩者的處罰並不平衡,法案新文本將考慮增加若動物傷害他人,飼主需要承擔的刑責。一部動物保護法,涵蓋範圍相當大,由原本只保護貓狗等寵物,延伸至把人類以外的所有脊椎動物列為保護對象,當局的說法是,這樣就反映了動物保護的廣泛性。當局打造精品法案的初衷無可厚非,但無奈世事如棋局,隨著高空拋狗事件和網上虐待老鼠事件等新問題層出不窮,根本難以預料下一刻將會有何新變化,當局緊貼時勢的想法不錯,但結果未必如願。
動物保護法或會成為一部經典大法,無奈當局熱衷於慢火煲靚湯,需時長久。當務之急是在現有法律基礎上,研究如何增加宣傳力度,透過深入宣傳,營造良好氛圍,提升社會保護動物意識,為《動物保護法》實施打好基礎。正如當局所指,現時虐待動物現象未至於十分嚴重,但仍有虐畜事件發生。基於社會環境及居民傳承多年的良好質素,在保護動物方面本澳較鄰近地區更有優勢,當局須在不良文化侵入但未徹底改變傳統習慣的當下,早日展開大規模的持續宣傳活動,維護社會保護動物的良好氛圍。
立法會復會在即,新會期內,小組會將再度細則性討論當局提交的動物保護法新文本,拉鋸戰再度上演,考驗有關當局化解爭拗,平衡各方意見,以及緊貼時勢、回應社會訴求的能力。因應社會期望早日加強保護動物權益,有關當局不妨「兩條腿行路」,一方面加快立法進程;另一方面,加大宣傳力度,與團體和傳媒合作,落實當局早前指出的「在公民教育方面起到一般預防作用」,向全澳市民作出廣泛宣傳,預防虐待動物事件上演,促進人與動物和睦相處,構建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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