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六億項目振興東北
據新華社報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對外發佈推進東北振興三年滾動實施方案。有媒體稱“國家又給了東北一點六萬億”。針對這一說法,國家發改委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司負責人回應說,三年滾動方案涉及項目並非全額由國家投資,更不是“輸血式”的資金投入。
實施逾百重大項目
《推進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三年滾動實施方案(二○一六至二○一八年)》近日印發。方案分年度明確一百三十七項重點工作和一百二十七項重大項目。
這位負責人說,這一百二十七項重大項目是滾動實施,估算總投資有一萬多億元。投資包括企業自籌資金、地方政府配套資金和國家補助資金。涉及民生和公共基礎設施領域項目,國家將給予適當補貼。
這位負責人強調,《實施方案》的重點是推進東北地區政府管理體制改革、深化國企改革等重點領域改革,全面改善投資營商環境,為民營經濟和社會資本創造更加良好的環境。
涉及交通能源民生
他說,一百二十七項重大項目既不涉及產能過剩領域,也不是“撒胡椒麵”式的各領域擴大投資,重點支持東北地區彌補民生和基礎設施欠賬,增強與華北等區域的快速通達能力。
據介紹,這些重大項目已經都列入所在行業和領域的“十三五”專項規劃,有些也已經納入國家“十三五”規劃重大工程,並非在規劃之外新提出項目。主要涉及交通(含鐵路、高速公路、機場、軌道交通)、能源、水利、民生等多個領域。
他說,推進東北振興戰略的實施,要着力將政策資金支持與促進體制機制創新、加快轉型發展、培育內生動力緊密結合起來,政策資金支持將立足於推動東北地區加快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問題,在瓶頸領域深化改革上出實招見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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