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室租金業主一概唔知只簽批
岑官斥何兒戲咁批嘢
【本報消息】何超明涉以職務之便,開設“教員休息室”滿足私慾。何超明強調休息室與檢察院租用的其他單位相連,內設模擬法庭、圖書館等,並曾與外地多個司法部門開會,全屬辦公用途。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追問休息室的租金及業主時,何聲稱只負責簽署,無細閱文件。被岑直指“你兒戲啲喎”。
否認用按摩桑拿
何超明否認以檢察長之名,租用皇朝獲多利中心十六樓兩單位開設私人休息室。辯稱十六樓的全層均由檢察院合租,內設司法輔助廳、司法合作廳、文件檔案室、圖書館和模擬法庭,全因檢察院由一百多人增至四百人,需要設施培訓。
岑浩輝追問何超明有否使用休息室內的卡拉OK、乒乓球檯、按摩設備、桑拿浴室等?何超明說休息室的大電視內設卡拉OK功能,自己不曾使用;乒乓球檯通常以布覆蓋,可作會議之用,也一一否認曾使用上述設備。
接待內地港行家
何超明指“教員休息室”曾經接待多位內地法學教授、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廣東省檢察院的官員、香港前刑事檢控專員及本澳社團代表等。然而,隨着本澳大型酒店相繼落成,已無必要設立教員休息室,遂應改名做“教員文娛室”。他反指名字不一定反映內容,“現時南灣舊法院改做文創用途,不作法律之用,唔通屬詐騙?”
何解室內有奶粉
引來岑浩輝質疑為何休息室內有眾多其私人物品,如奶粉罐、嬰兒用品、靈芝、象牙、畫、寶劍等?何超明說這些物品原放在其官邸,因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要卸任檢察長,但政府要求農曆新年前須遷出官邸,由於時間緊迫,先把物品放於休息室。
何又聲稱,二○一五年一月廿三日晚上,打算回休息室執拾物品,但發現該室門鎖遭人撬開,內進時看到現任檢察長和職員不斷拍照,事前未有知會過他。助理檢察長陳子勁反問,既然你已卸任,為何現任檢察長要通知你?何超明反駁指使用權不等於所有權,舉例說,“業主都唔可以撬開租客道門啦。”
在岑官詢問時,何承認自己及一助理持有“教員休息室”鑰匙,至於其他人是否持有,他稱不知道。 岑官質疑既然檢院撬門而入,詢問何並沒有交出鑰匙?何堅持沒有人要求他交出。
信下屬從未投訴
岑浩輝追問休息室的租金及業主時,何“一問三不知”,說祇負責簽署辦公室租賃合同,但無逐頁簡簽及細看內容。岑直言“你兒戲啲喎”、“今日先知檢察院最高領導咁批嘢”。何承認有點兒戲,但直言對辦公室主任高度信任,因十六年來都無被投訴過。不過,案件的卷宗則逐頁都看。
對於“教員休息室”鮮為人知。何超明激動回應無必要對所有下屬負責,檢察院有多處辦公地方,難道要帶所有人各處視察,就算檢察院駐終審法院辦公室,相信都很少職員去過。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