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防突查澳路氹十五香燭紙料舖
當局檢獲三舖儲售爆竹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海關和民政總署執行冬防行動計劃,昨日聯合行動,打擊非法進口、儲存及售賣爆竹和煙花。突擊巡查本澳和路氹十五家香燭紙料舖,發現其中三店舖儲存和出售爆竹和沙炮,合共搜出八千四百多頭爆竹和一百○二盒沙炮。
貨佔街道違例罰款
治安警、海關和民署共派出三十三人,昨日上午十時半在青洲大馬路治安警指揮部輔助暨服務處集合,進行打擊非法入口、儲存和售賣爆竹和煙花等聯合行動,兵分多路突擊巡查本澳和路氹區十五家香燭紙料舖,在澳門北區和路氹共三店舖發現非法入口爆竹八千四百七十頭及一百○二盒沙炮。海關帶走三名店舖負人調查,以《對外貿易法》檢控相關店舖。行動中民署發現三家店舖的貨物佔用公共地方,民署以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檢控有關店舖,罰款六百元。治安警察局警員調查十五家店舖二十人的身份,全部是澳門居民,沒有發現違法經營和非法僱用的情況。
藏爆竹煙花罰款重
據了解,海關會以《對外貿易法》檢控未能出示任何合法進口爆竹和沙炮文件或單據的店舖負責人,違法者最高可罰款十萬元。市民和旅客在爆竹煙花燃放區以外地方燃放爆竹和煙花屬違法,違者最高判罰五千元。若令到他人受傷或財物受損,更須負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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