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衛生局繼續向醫務界講解將於下月 26日生效的醫療事故法。有與會的私家診所醫生擔心,有醫生會為了降低醫療事故風險,而作過度檢查。 醫務委員會委員、山頂醫院院長郭昌宇回應稱,醫故法中列明,若醫護人員沒有按照指引執行工作,而令病人出現不可逆的損傷,才稱為醫療事故,不論醫生作為或不作為,均需在醫療記錄上寫明原因,如果醫生是為了免卻刑責選擇作為或不作為,他相信醫鑑會必定認為存在問題。 衛生局局長李展潤稱,醫療行為根本不可能免刑責,否則會動搖整個法律體系,也不可能要求法庭一定要採納醫鑑會的報告,因法官擁有自由裁量權,會根據所有資料分析,他又透露,將來由 5名資深醫護工作者及2名逾 10年經驗法律界人士組成醫鑑會,擁有更大調查權,調查報告將更獨立、更公正。(鄺惠敏 黃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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