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廉政公署2014年工作報告披露,文化局一名廳長在2007年一項工程判給中涉嫌瀆職,更令政府額外支出1,000多萬元工程費費用。(互聯網圖片)
根據文化局的編制,只有轄下文化財產廳廳長張鵲橋,既符合廳長身份且又姓張。(資料圖片)
自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本月12日發稿指一名文化局廳長級官員涉案需要停職後,滿城都在猜測哪位廳長「落馬」!雖然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廳長兼文化局代副局長陳炳輝,昨日出席一項公開活動時表示,廳長姓張,卻沒有公布姓名;但根據文化局的編制,只有轄下文化財產廳廳長張鵲橋,既符合廳長身份且又姓張。
陳炳輝昨日被問及早前有文化局一名廳長涉貪的進展,陳炳輝稱,該名張姓廳長已被停職,檢察院審判期間及相關部門調查當中,現階段不便評論事件及暫未有結論。
陳炳輝續稱,因公事出差至13日(上周三)才回澳,及後努力籌備昨日活動而還未接觸相關範疇的職員,但有透過本澳媒體得知相關消息,然而不太清楚內情。對於廉政公署早前發出的新聞稿,陳炳輝指出,當局會配合廉署的要求處理,相關事件仍有待查證。
有記者查問哪位官員接替「張廳長」的職務,陳炳輝指,暫未清楚相關安排,但局方人員一直維持做事方針,不會因為某職位暫缺而停下手頭工作。他又認為,從事文化有關的工作極具意義,當局的團隊一向熱心投入參與,事件亦沒有影響團隊士氣和工作成效。
他強調,當局範疇不單有博物館及圖書館等,而當局資助範疇的項目,在數年前已引入外部評審機制,希望因而增加透明度,未來會進一步思考如何加強監察及評估成效。
據廉署2014年工作報告披露,文化局一名廳長在2007年一項設計工作的判給程序中,以緊急為由,利用職權建議豁免正常的詢價程序,將設計工作直接判給其配偶持股的公司,合同金額約200萬元。承判公司其後在設計方面出現缺失,要用多一年時間修改設計,導致有關工程須延後招標,令政府須額外支出1,000多萬元工程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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