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專題故事
  • 要聞
  • 體育
  • 娛樂
  • 產經
  • 即時新聞
  • 澳聞
  • 中國
  • 國際
  • 生活
新聞
  • 議員斥搭的士難過搭飛機 羅司反駁:改善有目共睹
  • 益隆炮竹廠土地置換調查報告出籠 廉署捅破驚天 土地煉金案
  • 化解爭端 要對話不要對抗 南海仲裁並非終點
  • 南海仲裁 九段線被判無效 中方:非法裁決 絕不接受
  • 腰斬、手折、切割 辣手摧樹180株 殺樹狂徒造孽「綠色慘劇」
  • 一年停電13次玩殘舊區 居民一味反對建變電站慘過「撲水」
  • 新土地法激起萬丈浪 發展商細說南灣湖 千億大計的前世今生
  • 南灣湖收地前夕 當局再辦研討會 如何解讀新土地法勢掀論戰
  • 點火割脈雙料自殺 六旬男尋死原因離奇
  • 女生陪上樓取錢包誤墮「魔窟」 同班男同學竟是大色魔
  • 港珠澳大橋合龍成功 史上最長 「巨龍」現真身
  • 南灣湖CD區收地無可逆轉 官司勢難免 寶地徒養蚊
  • 千九經屋首批家團昨揀樓 快盈大廈三房單位最搶手
  • 英國退出 與歐盟43年緣盡 歐27國領袖聚首急商對策
  • 學者憂歐盟強硬回擊英國 在英升學澳生或淪「炮灰」
  • 司機疑轉彎「攞位太盡」 40 呎長貨櫃鎖路斷車流
  • 內地扒手集團本澳肆虐 卿本佳人 12歲女為何作賊?
  • 此「城」延續興衰之秋也 專家教路 創意救未來
  • 中央屠宰調查小學雞答案滿天飛 活雞勢成絕響 只差時間表
  • 巴士站違泊 一個月勸6,700次 論者:加大天眼執法 勝無謂口水

科陽三年擅批390月票涉款800萬 判給涉賄賂?交通局不透風

2015-11-10 07:00

科陽涉嫌違反《公共停車場規章》,於其管理的何賢公園停車場,違法批出390張月票測試卡逾三年,涉及款項逾800萬元。(陳兆剛攝)  

科陽於何賢公園停車場批出122張輕型汽車非專用及專用月票測試卡,合共150張。(陳兆剛攝)  

交通局局長林衍新(中)表示,該局巡查監管方面有進步空間,至於事件是否涉及今年4月該局兩員受賄有關,則拒絕回應。(梁佩茵攝)  
全澳最大公眾停車管理公司、科陽泊車管理有限公司(下稱科陽),涉嫌違反《公共停車場規章》,於2012年起,擅自向外發出共390張月票測試卡,交通事務局昨日強調,對於未經合法取得的月票,一概不會認可,相關違規月票須於下月1日起全面停用,若調查屬實,會科處罰款25萬元。

不過,科陽在過去三年因違規月票而收取車主合共800多萬元款項,交通局未有交代,亦無正面回應今年4月該局兩名員工涉嫌收取1,600萬元賄款,協助三間公司非法取得停車管理服務批給,是否與今次事件有關?

涉嫌違反《公共停車場規章》的科陽,據其網頁顯示,屬香港科協技術有限公司旗下一間子公司,在目前全澳38個公眾停車場中,由科陽管理的有15個,是本澳最大公眾停車場物業管理公司。

記者昨日往科陽位於宋玉生廣場建興龍廣場16B辦公室求證,但有員工表示,由於負責人不在,拒絕回應。

三年涉款800多萬

交通局昨日指出,近期接獲有人報告後,才得悉負責管理何賢公園停車場的科陽,涉嫌違反規定發出390張月票測試卡逾三年。原來科陽自2012年5月1日起,未向行政當局報告的情況下,分別發出122張輕型汽車非專用月票測試卡、28張輕型汽車專用月票測試卡及240張電單車月票測試卡。

輕型汽車月票收費為1,000至1,200元不等,電單車則收費200元,以由2012年5月至今年10月計算,41個月共涉及800萬多元款項。記者會上,交通局局長林衍新表示,當局已就事件展開調查,若證明屬實,將按照合同規定處罰,最高可處罰澳門幣25萬元;至於800萬多元款項會如何處理,當局則未有交代。

罰款達百萬取消合同

林衍新表示,當局從沒有對何賢公園停車場開放月票位,即使科陽公司解釋,發出月票測試卡是希望防止汽車在門外大排長龍,但除非規章有明文規定,否則無論公司以任何理由發出月票也涉違反合同,當局指,若管理公司累積罰款額達100萬元後,當局將收回批給合同。

對於事發三年後才揭發事件,林衍新承認當局在巡查監管方面有進步空間,當局會陸續巡查其餘公共停車場是否出現違規情況。至於涉事公司已承諾會善後相關工作,須於12月1日起全面停用相關月票試用卡,並自行承擔月票使用者損失。

是否涉賄賂拒回應

另外,廉政公署今年4月拘捕交通局負責運輸管理的一名主管及其屬下一名員工,兩人被控合謀操控公共停車場管理服務合同的判給,由2012年至被捕止,協助三間管理公司合共獲判60多次的停車場管理服務,涉及金額約6,800萬元,兩人涉嫌收取賄款1,600萬元。

對於是次科陽事件,是否與被捕的兩名交通局員工受賄有關?林衍新回應,由於司法機構正調查事件,為免妨礙司法公正,暫時沒有補充。

科陽非法收益涉公眾利益 律師指政府應公開合約內容

對於是次科陽事件,執業大律師洪榮坤表示,科陽三年來違規發出390張月票卡,令特區政府在期內,損失逾數百萬元泊車費,科陽是在當局不知悉的情況下,違反有關合同,政府能否成功追討損失,視乎政府與科陽簽署的停車場管理服務判給合同,有沒有相關規範?

洪榮坤再解釋,所謂相關規範,是指合同若有訂明,違反合同所需處罰,即按合同規定賠償;如沒有規定,則按《民法典》中,一般違反合同的條文處理,即科陽應將三年間所得歸還政府。

洪榮坤又認為,今次科陽收益屬非法所得,相信政府成功追回有關賠償的機會很大,並指事件涉及公眾利益,當局應公開合約內容,並應追討該管理公司不合法發放月票所得的收入。

根據交通局資料顯示,何賢停車場共有456個私家車位,338個電單車位,記者到現場觀察,未發現有任何車位有月票標示。

力報新聞



關注Cyber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