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昨日在亳無爭議下細則性表決通過《修改〈民政總署章程〉》法案,法律生效日期為明年一月一日,屆時二百七十多名人員在基本權利和福利不受影響情況下,分別轉移到體育發展局及文化局。
負責審議上述法案的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宣讀意見書表示,委員會在考量法案的立法背景及政治取向後,認為調整政府各個部門之間的職能內容實為必要。這個職能調整除了使居民可更便利地獲得相關的公共服務,以避免過往的必須就同一類的服務內容而面向不同的政府部門外,而且也可從而減輕特區政府的總財政負擔,合理調整一些為了提供公共服務而必須投入的人力物力等資源。因此,委員會表示法案是值得稱讚的。
法律生效後,民署涉及文化、康樂及體育範疇的人員會轉移到體育發展局及文化局,過程中不會影響到對市民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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