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過去澳門經濟不景,政府部門租用商業樓宇做辦公樓一方面租金較平,另方面則援助地產商渡難關,但隨著經濟發展租金也飛速上升,政府則如處於任地產商「魚肉」的狀況。直選議員陳明金昨在經濟財政司範疇施政方針辯論大會上指出,二0一一年時政府用於商廈租金四億元,到今日已升到十一億,「一路講一路升,好似坐直升機。」他強調,政府辦公場所分散在商業大廈,每年開支巨大,不符合公帑利用效益原則。
陳明金指出,隨著澳門經濟形勢的變化,商業樓宇的租售價格出現不同程度下調,據地產業人士講,今年第三季比上一年,皇朝、南灣的寫字樓租金大約下跌一至兩成,不少公共部門租用這兩個區的商業大廈,有人卻反映,今年有司法機關、行政部門面臨逼遷,原因不外乎是加租。他向列席會議的經濟財政司長梁維特提問,澳門寫字樓的租金有下降趨勢,為什麼政府租金的預算開支升幅咁大?可否向社會公佈各部門辦公場地的租金?他又質疑,除了現有分散於商業大廈的司法部門,特區政府還興建了臨時終審法院大樓,臨時初級法院,聽講還要建臨時檢察院大樓,點解咁多「臨時大樓」?而從公帑利用效益的角度,建咁多「臨時大樓」是否科學?
梁維特回應時表示,對於公共部門辦公室租金每年花費很多錢感到肉痛和心痛;他強調,使用好公帑是政府應有之義,正密切關心相關工作。梁司雖認同公佈各部門租金費用,可提高透明度,但認為需要思考公佈租金後會否影響樓市的變化,相信仍需要聽取各界社會意見。
梁維特又指,司法機關興建臨時大樓,作為財政管理的角度,固然樂見永久建築物讓部門使用,如司法機關部門進駐;永久性建築物可以限制租金,裝修工作亦一勞永逸。臨時性建築物則牽涉未來的搬遷費,重新裝修,但現在的臨時性大樓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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