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諮詢不為發展商苦主打官司
唐曉晴:條款須保障小業主
【本報消息】議員唐曉晴將向受影響的“海一居”小業主提供義務法律訴訟諮詢。曾經多次呼籲修改《土地法》引入過渡條款的他,被社會有聲音質疑欠缺中立,他形容意見“多慮”,強調會履行專業操守,讓小業主知悉權利和義務,將來不會代表發展商或小業主上庭訴訟。希望政府盡快商討倘再公開競投時的特別條款的操作細節,確保真正保障小業主權益。
助分析不持立場
唐曉晴解釋,並非“自動請纓”提供義務法律諮詢,他一直很關注此事件、熟悉法律條文,而且“好為小業主擔心,他們好慘好徬徨”,當政府提起義務法律諮詢,他很樂意提供服務。
政府前日宣佈他可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後,唐曉晴稱已收到不少小業主來電和短訊,部分希望告發展商,也有人純粹諮詢,問所謂“特別條款”的保障等。他稍後會出席議員李靜儀和施家倫安排的小業主諮詢會親自講解。
被問及是支持小業主“法庭見”,抑或盡量爭取私底下和平解決問題,他稱,目前各方面的信息不充足,在各種政治決定、商業決定之前,事件存在太多變數,他提供的職能是義務諮詢,幫小業主分析、回答各種法律可行性,不會有任何立場。
再招標複雜多變
他認為其中一個複雜多變的問題是,將來可能產生的土地重新招標問題。政府日前曾表明,若重新招標會有特別條款安排,保障小業主。唐曉晴希望政府及早思考條款細節,如何可以真正保障小業主,“可以有好大隻魔鬼藏於細節”。該“特別條款”是針對投標人,但如果第二個發展商接手,小業主無理由給兩次錢,此前簽訂的合約的權利、義務如何轉化?都是問題。一旦條款無法保障小業主,就相當於“白寫”,政府自己亦會蝕錢。
因過去多次促請政府修改《土地法》、設置到期土地的過渡條款,社會質疑他會“慫恿小業主告政府”,唐曉晴稱講法純屬多慮。他是法律人士,也是律師,會履行法律操守,告知小業主的權利義務,不算“慫恿”,亦“希望盡量唔好”要為小業主打官司。更不會偏幫發展商,代表發展商打官司。在其為小業主提供法律諮詢時,歡迎媒體和社會人士在場。不方便現身露面的小業主亦可致電其辦事處。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