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工作會議決定,就細則審議的修改租務法案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由昨日起至明年二月十五日的諮詢期間,市民及團體可透過書面表達意見;委員會將分別去函,澳門中華總商會、建築置業商會,以及多個房地產中介人團體,詢問到法案意見、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租賃制度牽涉到千家萬戶以及出租人和商業營運的利益,他透過傳媒呼籲,市民及團體積極表達意見。
三常會昨日首次討論修改租務法案的會議,訂定其後細則審議法案的工作方案,除公開向社會諮詢意見外,委員會還將向司法機關及相關行政部門索取數據資料,鄭志強表示,需要有數據以準確資訊分析法案,從而令到新制定租賃制度具科學性和合理性。其中,向統計局索取居住統計數據,以及相關標準;向財政局索取物業轉移稅的數據及其評定標準;以及向終審法院索取回歸以來的租務糾紛案件數字和審理時間,另外,在詢問律師公會意見的函件中,亦希望提供透過律師協助處理租務糾紛事件的數字等。
全名為《修改民法典不動產租賃法律制度》法案,立法會法律顧問團就法案做了詳細分析,提交長達二十二頁的報告書,在七方面作了說明。鄭志強舉例,現行民法案對租約劃一訂定兩年期,法案則作出修改建議將商業用途租約年期延長至三年,而住宅則維持兩年。法律顧問提出為何法案傾向保護商業租約?就此委員會將邀請提案人解釋這修改的立法取向和理據此外,法案是由議員提案,因此在安排提案人解釋法案的會議,委員會也邀請政府代表列席,希望政府清楚法案的立法原意及新規定,以可在日後能夠較好地施行。
法案由九名議員包括宋碧琪、吳國昌、鄭安庭、唐曉晴、高天賜、陳明金、歐安利、何潤生及關翠杏等聯署提案。鄭志強表示,法案旨在解決現時租賃市場三大問題,包括如何處理「租霸」問題、完善租約,以及租金合理性和調整機制。他並指,修訂新的租賃制度涉及確立公平公正原則,以及引入仲裁機制如何可有效運作,還有新引入由特首訂定租金標準的租金調整機制對市場有否影響等等,都需要時間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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