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日討論「海一居」事件。有市民認為事件本屬私人商業糾紛,不應拖政府落水,支持政府依法執法,又批評立法議員通過法律時兒戲、既得利益者利益受損時便提出修法。
亦有市民致電電台希望政府就事件網開一面、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促請政府特事特辦,又指前任運輸工務司長劉仕堯提及土地法可檢討或修改。
出席節目的立法議員關翠杏認為,現時再將「海一居」和修改《土地法》綑綁只會令爭議更大,拖慢解決進度,需要探討如何依法協助小業主。她稱,不論是新舊《土地法》,對超過批給期未完成發展的土地都要依法收回。「海一居」樓花是在樓花法未生效前銷售,政府當時無法阻止私人交易。她認為對社會負責、不應為單一個案而修法。
關翠杏又稱。若不承認「海一居」事件屬公共利益、社會需要思考為何要求政府特事特辦,她說、需要理據才可特事特辦。
出席同一時事節目的立法議員唐曉晴說,任何方案都有快慢做法,修法並非意味不公義,需盡快提出修法方案凝聚共識,他說,不論任何法律,在制定和生效前應解決現存有的問題,政府無法忽視「海一居」樓花買家的利益。他並非只堅持修法這個方案,但政府表明無法按公共利益處理、作為議員,暫時只有修法一條路可幫助小業主。
唐曉晴接受訪問時稱,社會上有質疑他協助「海一居」小業主的聲音。他表示,他和他的家人都沒有買「海一居」或其他樓花。七名委任議員建議修法並非反對政府,而是希望通過完善法律,讓政府依法行政時更多顧及社會利益,他認為,「海一居」事件存在公信力,並非兩人之間的商業糾紛。修法亦絕非要大開方便之門,修法的方式有不同的變通,或可稱為解釋方案,例如何謂「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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