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法務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決定合併法務局和法改局,同時因應法務局的重組,將少年感化及社會重返職能,按政策關聯性,分別納入澳門監獄及社會工作局。合併後的法務局將由一名局長和三名副局長領導八個廳和11個處。草案自明年1月1日生效。
行政會同時完成討論《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建議增加委員會「就集中統籌立法的有關事項發表及提出建議」等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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