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正報
新聞

補習社執照申請與更改工程入則指引推更新版更便民

2015-12-21 08:30

因應設置持續教育機構及補習社(包括自修室和督課中心等場所)執照申請者的需要,土地工務運輸局與教育暨青年局等部門年前聯合推出《持續教育機構及補習社-執照申請與更改工程入則手續及技術指引》,並於上月作出更新,將有關行政程序進一步簡化,尤其針對沒有涉及更改工程的申請減省了諮詢工務部門的步驟,讓申請流程可比以往減少約三分之一時間,達至更便民效果。
申請不涉更改工程免諮詢工務部門
工務局於2011年推出《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更改工程入則手續與技術指引》,並於2014年聯同教青局等出台《持續教育機構及補習社-執照申請與更改工程入則手續及技術指引》,加入執照申請的行政程序及技術要求,以及強化更改工程入則手續需注意的事項等,完整地供業界參考,讓業界於遞交申請前先自行檢視內容,減低不獲核准的機會,從而提升審批效率。
而為進一步優化有關執照的申請流程,簡化行政程序,縮短申請執照時間,兩局於今年11月推出《持續教育機構及補習社-執照申請與更改工程入則手續及技術指引》更新版,取代2014年9月的版本。最新修訂的指引主要免除了沒有涉及更改工程的申請仍須諮詢工務局的程序;換言之,若申請營運的場所不需要進行更改工程,申請人可直接向教青局提交申請資料,當中包括提交聲明書,聲明該場所並無任何裝修工程。教青局收到有關資料後,毋須再諮詢工務局意見,即可在整理其他部門的意見後,發出公函回覆申請人。申請人接著按倘有的意見修改後,可向教青局申請安排檢查,局方便會安排跨門聯合檢查並發出執照。
指引釐清要求冀增一次性核准比率
此外,更新後的指引亦清晰了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證明的要求,以及在「計劃設計」、「場所外環境應具備的條件」兩項加入了內容。政府期望,透過成文的具體要求,釐清申請人須依循的手續及注意事項,以提高工程計劃獲一次性核准的比率;並藉著進一步減省部門間諮詢程序,縮短申請人所花費的時間,達到便民效果。
《持續教育機構及補習社-執照申請與更改工程入則手續及技術指引》最新版本已上載土地工務運輸局網站(http://www.dssopt.gov.mo)及教育暨青年局網站(http://www.dsej.gov.mo)供參閱或下載。

正報新聞



關注Cyber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