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十一個月,珠海共立案查處十二名處級幹部,在橫琴率先試行的規範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規定下個月將在珠海市四套班子領導幹部中實施,明年三月前推廣至珠海市正處職以上幹部。據了解,本月初,橫琴率先試行《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以下簡稱《領導家屬經商規定》),引起輿論關注。該《規定》明確,領導幹部家屬不得在該領導幹部管轄區域或管轄業務範圍內從事以下經商辦企業行為:個人經辦或與他人合辦與該領導幹部管轄的行業業務相關的私營經濟組織,或受聘擔任該類經濟組織的高級職務;與該領導幹部管轄或任職的單位直接發生商品買賣、服務、經濟擔保等經濟關係;為該領導幹部管轄的案件和具體事項提供有償法律服務、會計、拍賣等社會仲介服務。此外,經營歌廳、舞廳、夜總會等娛樂業,以及洗浴、按摩等行業;從事該領導幹部管轄範圍內政府投資專案的投標、承包、施工、設備材料供應等活動也在禁止之列。
● 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珠海斗門區珠峰大道水郡二路華發水郡花園三期A區一、二標段項目部旁工棚發生火災,消防車十多分鐘後趕到並迅速將火熄滅。現場無人傷亡。現場專案部工作人員表示,工棚起火點在工棚二層,原因疑為線路短路,由於該專案已基本完工,所以著火工棚並無人員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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