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五日電】(記者鄒偉、王茜)記者二十五日從公安部獲悉,日前,公安部公佈了二0一六年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審批分數線。
二0一六年,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夫妻團聚類審批分數線為一百四十六點一分,即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夫妻分居;子女照顧父母類審批分數線為六十分,即申請人年齡為十八至五十九周歲,在香港或者澳門父母年齡均為六十周歲以上且身邊無子女;子女投靠父母類審批分數線為一分,即申請人未滿十八周歲,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父母投靠子女類審批分數線為一分,即申請人年齡為六十周歲以上且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十八周歲以上子女。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經審批後可赴港澳地區定居。申請人如需了解具體情況,可向受理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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