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區錦新在書面質詢中指出:特區政府將財政儲備參與「一帶一路」的投資建設,會透過與國家開發銀行等合作機制來進行。特區政府以「安全而有效」來形容這種由別人代勞的隔山打牛式投資,不知有何所據。
「一帶一路」是中央政府所提倡的,透過多邊關係建立的發展平台。對中央政府來說,這是一個戰略投資帶。但在這「一帶一路」上,不少都是貧窮落後的發展中地區甚至是未發展地區,投資這些地區其實存在極大的風險。
對中央政府而言,推動一帶一路政策,其政治效用在於擴大中國在此地帶上的政治影響力,擴大地域影響,遠大於經濟效用。中央政府提倡一帶一路,一方面在相當程度上可解決中國本身產能過剩的困境,更重要是在這些地區透過大灑金錢建立中國的政治影響力。澳門在此可擔當甚麼角色?難道也參與大灑金錢嗎?
理論上,澳門作為自由港,在海上絲綢之路這個板塊上應有一定的優勢。若能搭建成一個物流平台,用以溝通中國和海上絲綢之路的諸國,從中分一杯羮,也許是有相當的商機。
可是,澳門特區政府對所謂一帶一路,竟然是透過國家開發銀行或廣東、福建兩省去代為投資,實如盲人騎瞎馬。澳門雖有四千多億的盈餘,對澳門人來說似乎不少,但其實只是五百多億美元,根本經不起任何風浪。
為此,他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以這種全由他人代勞的高風險投資定性為「安全而有效」,到底是否有中央政府拍心口保證保不虧損,還是還有其他公眾不知道的資訊?
今年初,特區政府基於投資回報低,不論聘用了多少基金經理還是跑輸大市,於是提出了將澳門的公共財政盈餘委託國家開發銀行及廣東省進行投資,當時未見透露金額,只是表示初期僅一二百億。但僅是初期,初期之後又怎樣,最終有沒有投資上限?會否設定一條止蝕線,保住澳門的公共財政盈餘不至血本無歸?
明年的施政方針透露,除了國家開發銀行及廣東省外,又多了個福建省,也來協助澳門利用公共財政盈餘進行投資。對國家開發銀行及粵閩兩省所代澳門的投資,澳門有多大的參與權及決定權?如何能確保這種投資是「安全而有效」,若有閃失,誰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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