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就立法議員陳明金所提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特區政府明白到公眾對泊車位之需求,故此致力在符合整體交通運輸政策方向的前提下,尋求條件完善相關交通配套,包括利用政府用地或結合公共空間的優化增建停車場,鼓勵私人樓宇在發展或重建時合理增建泊車位或設置開放予公使用的停車場,藉以紓緩泊車壓力,並為泊車路外化策略的推動及改善舊區道路環境創造有利條件。
一、目前,特區政府已積極透過不同渠道和方式,興建更多停泊車設施,而土地工務運輸局將繼續配合交通事務局,於規劃上結合公共房屋或公共設施的開發建設,興建不同類型的公共停車場;對於短期未作開發利用土地,也會在條件許可下透過臨時利用的方式力交由交通事務局劃設為公共車輛停泊區,以緩解居民對停泊車位的需求。
二、特區政府關注泊車設備的發展情況及其他地區的實踐經驗,結合澳門的環境就引進新型泊車設備作出綜合考慮。對於在本澳引入立體停車場,土地工務運輸局現正進行相關工作,目前,有個別個案已獲批核。
三、目前,土地發展商可在現行法律法規下,因應其發展計劃申請建造立體停車場,土地工務運輸局將會按照現行審批制度對個案進行分析。另一方面,土地工務運輸局亦正啟動修改「關於在大廈建築時專為保留停泊車輛空間之強制性制度及設立一受豁免保留停車場面積建築商之特別繳款辦法」(第四二/八九/M號法令),以便進一步完善泊車位之供應,紓緩泊車難的問題,財政局亦會積極配合運輸工務範疇有關方面的規劃與政策,適時對制定配套的稅務措施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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