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法務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統籌廳代廳長張涵、法務局法律專家周翠雯、立法議員及婦女聯合總會副理事長黃潔貞、律師何金明將於明(6)日應邀出席澳門電台《澳門講場》節目,探討防止性犯罪問題。
政府建議修訂刑法典,新增「性騷擾罪」,列為半公罪,最高判囚1年或最高罰款120天,諮詢期2個月。相關刑罰是否具足夠阻嚇力?列為半公罪能否保障受害人權利?諮詢文本明確把有身體接觸的非禮行為刑事化,而目前性騷擾的模式多樣,透過語言及圖像等形式的性騷擾應否納入刑事?取證是否存在困難?文本建議性騷擾罪不包括行為人沒有犯罪意圖或過失,而作出的性方面身體接觸,例如在公交上因為突然煞車或擠迫引起的身體接觸,如何判斷和界定行為人是沒有犯罪意圖或是過失?是否存在漏洞?
歡迎聽眾於明(6)日上午八時詳盡新聞之後,致電28346688或28346699,向法務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統籌廳代廳長張涵、法務局法律專家周翠雯、立法議員及婦女聯合總會副理事長黃潔貞、律師何金明探討防止性犯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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