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一珠海男子利用職務之便,盜取公司的手機充值卡帳號和密碼,並通過遊戲帳號充值和轉賣的方式非法套取現金三十六萬元。近日,疑人被珠海金灣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
二0一三年十月,被告人張某勇進入珠海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擔任該公司手機話費充值卡加工的卡片輔助員,負責收集在生產線上加工完畢的充值卡。期間,被告人張某勇了解到,每一個充值卡對應一個帳號及密碼,價值人民幣一百元。二0一四年八月,被告人張某勇產生了竊取某公司電腦中儲存的帳號、密碼,再將帳號、密碼輸入自己的遊戲帳號,以獲取充值卡內金額的念頭。二0一四年八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張某勇將一部手機帶進生產車間,趁無人之機,將某公司生產線上一部電腦中的兩個資料夾拷貝到手機中,下班時帶出公司。
二0一四年八月底,被告人張某勇從某公司辭職,伺機將竊取的充值卡帳號及密碼進行網路帳號充值,套現牟利。當年八月底,某公司將被告人張某勇盜走的帳號及密碼對應的十五萬張充值卡分別交付給鄭州移動公司和浙江移動公司,兩家公司先後將充值卡啟動。此後,被告人張某勇找到被告人何某豪幫忙將盜取的帳號及密碼輸入自己的遊戲帳戶實現充值,並支付一定的報酬。隨後,兩人利用網路充值平台輸入盜取的充值卡帳號及密碼,對「魔域」帳號進行充值。二0一五年三月和九月,被告人張某勇先後找到被告人孫某和鄧某兵,讓其幫忙將盜取的帳號及密碼輸入自己的遊戲帳戶實現充值,並支付一定的報酬。上述「魔域」帳號經充值後,被告人張某勇以人民幣一百元二千七百個的價格購買了遊戲幣「魔石」,再按照一百元三千八百個至四千個不等的價格將「魔石」出售給其他用戶。綜上,被告人張某勇等人共盜用六千零四十一張充值卡的帳號和密碼,價值人民幣六十萬四千一百元。被告人張某勇通過出售充值所得的遊戲幣給李某等人,獲利約人民幣三十六萬元。
珠海金灣區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勇、孫某、何某豪、鄧某兵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被害單位財物,該行為構成盜竊罪。依情節輕重判處被告人張某勇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處罰金十萬元;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兩年十個月,處罰金四萬元;判處被告人何某豪有期徒刑兩年十個月,處罰金兩萬元;判處被告人鄧某兵有期徒刑一年,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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