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廈管理員最底工資元旦起實施,多間大廈業主未能與物業管理公司達成加管理費協議,導致大廈管理真空,街總表示,由於大廈管理法律未完善,造成業主與物管公司現時的矛盾。
中區一度出現管理真空的大廈已找到臨時管理服務。街總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程順明表示,已協助因管理公司退場出現管理真空的三間大廈獲得臨時管理服務,暫時沒大廈無人管理。程順明稱,物業管理業務法案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相信法律正式實施前,居民對選擇管理公司仍有顧慮。
早前中區的友裕大廈,業主就加管理費與原物管公司發生糾紛,大廈由元旦起一連四日管理真空,期間街總轄下的大廈管理資源中心協助業主選擇新管理公司,提供3個月的臨時管理服務。街總大廈管理資源中心主任秦昶指出,臨時管理期間,街總會為大廈長期管理招標。
秦昶表示,因沒物業管理發牌制度,不知那間管理公司好是不好,管委會不知,小業主不知,將於三個月內以公開標形式選擇管理公司,甚至以邀請標形式,邀請管理公司投標,標書提出的方案交給小業主審視後,由業主大會於四月表決定選擇那間公司。
秦昶表示,分層所有權共同管理部分法律制度與管理公司發牌制度仍未推出,業主對大廈管理不善無從追究。最低工資已推出,管理費隨即增加,雙方自然產生矛盾。
為甚麼須有分層所有權共同管理法律制度。秦昶解釋,原因是方便業主開會。因現時法律規定,要加管理費,須由業主大會表決方可加。沒分層所有權共同管理法律制度,等於法律沒十足配套,加上又沒管理公司發牌制度,管理費說加就加,管理質素毫無保障。秦昶表示他支持最低工資,但質素不能不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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