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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萬人已辦理社保在生證明

2016-01-09 05:15
  【本報訊】領取社保養老金或殘疾金的受益人須於一月份辦理在生證明,今年涉及約8萬9千人。截至本月7日,已有59,871人完成辦理。社會保障基金提醒,倘受益人現居於廣東省,可親臨省內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8萬9千名養老金及殘疾金受益人可於一月份辦公時間內,攜同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親臨仁慈堂婆仔屋、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社工局轄下五個社會工作中心辦理在生證明。同時,受益人亦可攜同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使用設於全澳共33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辦理。
  截至本月7日,已有59,871人完成手續,佔需要辦理人數的74%。當中有34,323人使用自助服務機。
  為加強粵澳兩地合作,方便兩地養老金受領人辦理在生證明,社保基金與廣東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於去年三月達成協議,互為異地協查的有效機構。居於廣東省的養老金或殘疾金受益人只需攜同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親臨廣東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便會得到一份由經辦機構發出的在生證明協查表,協查表正本連同身份證副本以郵寄或由他人代交的方式送回社保基金便可完成在生證明的辦理。
  如欲查詢有關辦理2016年度在生證明的資料,可在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或瀏覽社會保障基金網頁www.fs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