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一名澳門男子懷疑在飲用混有嗎啡的咳藥水後駕駛重型電單車,其後被交通警員截查及斷正。他現時已被控以不法吸食精神科或麻醉藥品及受酒精或精神科藥物影響下駕駛等兩條罪名,移送檢察院偵訊。
嫌犯姓黃,男性,35歲,澳門居民。
治安警消息指,治安警察局交通廳的警員在1月9日凌晨進行夜間例行查車期間,於凌晨約3時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截查到由上述嫌犯駕駛的一部重型電單車。警員在車上發現一個裝有黑色液體的膠樽,懷疑其中裝有毒品;嫌犯供稱,他較早前在內地買了兩瓶類似的咳藥水,並在飲用其中一支後,將另一支帶回本澳,最終在是次查車期間被截獲。據瞭解,該支咳藥水連膠樽重量約為303克,經檢驗,當中成份含有嗎啡。
雖然嫌犯否認吸毒,警方現時仍以不法吸食精神科或麻醉藥品及受酒精或精神科藥物影響下駕駛等兩條罪名,將嫌犯移送檢察院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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