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上月底答覆立法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指出,「配合本澳城市及交通的可持續發展,特區政府制定了《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二0一0至二0二0》。『合理管理私人車輛』是重要的行動計劃,冀運用經濟、技術與法制等手段,控制車輛增長及引導車輛合理食用。
一、長久以來,澳門居民習慣使用便宜方便的個人化運輸工具。隨著人口不斷增長、交通需求亦有所增大,私人機動車輛增加對居民出行、生活環境及土地資源造成衝擊等問題日漸突顯。根據二0一四年進行的行駛速率調查所得,澳門半島高峰時段的平均行駛速率約為每小時十二公里,較二0一0年下降約百分之二十,有關情況將會隨著車輛增長日趨嚴峻。因此,特區政府提出透過改善公共交通及完善道路交通管理等綜合手段,遠至二0二0年時將車輛年增長率控制在百分之四,作為《政策》的首階段目標。
二、自《政策》推行以來,在合理管理私人車輛方面,除了適地適性增加泊車位外,亦從經濟、法制、技術方面採取措施。其中,調節車輛稅費是國際間主要採用的長期性車輛管理措施。本澳現行的相關稅費近二十年未曾修改,對緩解交通壓力和控制車輛增長所起到的功能和效力已慢慢消失,無法配合社會發展。故此,特區政府將逐步調整車輛購買、持有和使用環節的稅項和費率,同時就社會關注的旅遊車輛稅務問題作跟進,以引導車輛的合理使用。另外,特區政府多個部門已就縮短驗車年期,加快淘汰高污染車輛方面開展工作,著手修改第五二/九四/M號訓令有關輕型客車、輕重型摩托車強制性年度檢驗年期的要求,從而加快淘汰舊車,並配合路氹區新驗車中心投入運作,適時推行新的強制性年度檢驗年期要求。
三、過去一段期間,特區政府以務實態度,優先處理巴士、的士服務的優化和管理工作,本澳公交分攤率已由二0一0年的百分之三十三點六提升至二0一四年的 百分之三十九。然而面對土地資源有限,加上近年居住人口和流動人口大幅增加,新社區的發展以至落成,均帶動對交通的出行的需求。為配合本澳可持續發展,仍 有需要不斷改善公共交通存在的問題。此外,配合本澳可持續發展,特區政府會繼續全力建設輕軌系統和步行系統,為居民提供更多的出行方式選擇,減少短、中途 的機動出行。」
立法議員陳明金所提書面質詢如下:
一、按照政府提出每年百分之四的控車目標,澳門的道路是否仍有空間承載每年近萬輛車的速度增長?當局有無評估相關政策的科學性?
二、政府提出每年百分之四的控車目標後,並未見出台落實有關政策的具體配套措施。如此是否意味著,有關目標只要透過市場自然增長即可達成,若否,有何配套措施落地,比如政府公車帶頭限制增長等?
三、過往不少控車輔助措施提出之後,社會意見不一,導致出台時間一拖再拖。事實上,控車不是靠單項措施就可達成,而是多項措施環環相扣。比如:縮短驗車年 期,現有的驗車中心是否能夠負荷運作,舊車淘汰的標準是甚麼,廢車如何處理;透過經濟手段加重養車成本,減少居民購車和使用車輛,公交服務又是否能夠跟 上,否則,養車成本增加了,用車剛性需求不減,只會引來居民怨聲載道;等等。政府有無一套較全面的控車計劃,不同的措施之間能夠做到環環相扣,互為補 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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