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民政總署管理委員吳秀虹表示,公佈某食肆發生食物中毒乃既定機制,亦希望業界與市民提高警惕,防患未然。
吳秀虹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民署食安中心和衛生局已形成協作機制,當衛生局發現相關食品有問題時,會進行流行病學測試,同時知會民署。民署則會立即巡查相關場所,並視情作相應檢查,化驗。
她強調政府方面公佈發生食物中毒事件之食肆名稱,是有相關的依據,且為了立即提醒相關業界和消費者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事件惡化。
吳秀虹強調,一般的衛生檢查可以採取警告,再犯再公佈名號的做法,但食物中毒事件已發生,則須按規定及時公告社會,令社會提高警惕,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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