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檢逾二萬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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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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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警方共檢控近二萬七千宗於巴士站違例停留及停泊個案。治安警表示,數據反映駕駛者對巴士站禁止停泊的意識仍有待加強,為保障巴士的正常運作及道路暢通,警方將加強打擊和嚴厲執法,違例者可被科處罰款澳門幣三百元,當局提醒駕駛者勿在巴士站停、泊,影響巴士運作和道路的暢順。
警方指出,巴士是市民大眾出行的重要公共交通工具,隨著近年本澳居住和流動人口急遽增加,對巴士服務需求進一步增大,二零一五年巴士每日平均接載逾五十三萬人次,巴士站點運作的流暢度直接影響巴士的效率、乘客上落秩序和安全,以及附近道路的交通。然而,不少駕駛者為貪一時之便,把車輛停泊於巴士站,影響巴士埋站及上落客安全,甚至造成交通擠塞。
根據統計,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去年檢控車輛於巴士站違例停留及停泊的個案分別為三千八百九十九宗及二萬三千零七十宗,數據反映駕駛者對巴士站禁止停泊的意識仍有待加強。守法禮讓是保持交通暢順及安全的因素之一,交通事務局和治安警察局再次提醒駕駛者勿在巴士站停、泊,以免被科處罰款之餘,影響巴士埋站、上落客及道路的暢順。
警方表示,為保障巴士的正常運作及道路暢通,警方將加強打擊相關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厲執法。按照現行法例,車輛違例停、泊於巴士站可被科處罰款澳門幣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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