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船街1號納入啟動文物評定程序的首批建築物
【特訊】渡船街1號納入啟動文物評定程序的首批建築物,屋頂等結構被拆卸,市民質疑它的保留價值。文化局局長吳衛鳴出席時事節目表示,保護文物首要目的非為吸引旅客,而是要保留街區記憶,重構居民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反對保留渡船街1號的市民大多認為,建築已經拆剩一半,沒有保留價值。若評為文物,將來可能又要賠償業權人。吳衛鳴表示,他曾親自到場瞭解,渡船街1號現拆卸了頂部,柱頭和窗花相當部分仍比較完整,根據過往修復文物經驗,有信心可把渡船街1號復原。強調判斷文物是否有價值,應該看文物修復好的樣子,不是看破爛的樣子。
亦有意見認為狗場較渡船街1號年代更久遠,但文化局不聞不問,質疑是選擇性評定。吳衛鳴解釋,局方純粹是基於渡船街1號具備保留價值才列入待評文物。若在渡船街選擇代表性建築物,肯定是渡船街1號,該建築與街區景物非常協調,風格有特色,如果將其遷到其他地方就失去了原來的意義。他又舉例,葉挺故居原本作托兒所,但評為文物後整幢建築物氣質提升。
渡船街1號是首批文物評定中唯一的私人物業,不少市民關注賠償問題。吳衛鳴表示,渡船街1號價值與賠償是兩回事。現階段純粹對文物的價值做出評估,將來若評定為文物,按照文遺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同時,他指出,本澳多個有特色建築多是私人物業,一旦被評為文物,業權仍是私人所有,政府不會「充公」。政府會為業權人的稅務、財政等方面提供一定支援。他並表示,明白社會需要發展,若舊建築好好利用,反而可做出有特色的事,很多遊客去外地旅遊都是看當地的特色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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