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世界文化遺產的媽閣廟正殿正覺禪林年初三發生嚴重火警,而盧家大屋早前遭受隔鄰建築拆卸所影響,接連發生的事故令人關注世遺保護問題。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林發欽認為,面對保育新時代,需要思考對文物如何作出更好保護。
他指出,澳門已經是世遺城市,而眾多廟宇不但是我們身份認同、我們民族的根,也是旅遊業賴以維生的一個資產,怎樣做好廟宇管理,這需要對制度進行改革,「現在應是提到議事日程上了」。
至於盧家大屋事件,林發欽認為,工務局在發出一個工程准照發出時,理應完全知悉其與世遺文物建築相鄰。故以吸取今次經驗,日後應先諮詢文化局是否需要求承建商做多些額外保護措施,如果需要,又應如何做,「據我了解文化局的同事有專業水平,可以提供一些指引、方案,應怎樣做多些,這樣便可做到更大力度的保護。」
對於今次媽閣廟火警,當局稱是意外事件,林發欽表示,其實歷史上廟宇失火事件時有發生,且過往防火措施和意識不足的情況下,更是時有發生。而在澳門市民一個重要記憶事件,是發生在一九八八年,同樣在媽閣廟正覺禪林發生嚴重火災。當年更燒通頂,甚至連銅鐘都被燒到變形,由於媽祖像沒被燒毀,反而在信眾和市民之中傳為佳話。
他認為,今次事件的特別之處是,在農曆新年之前,文化局與消防局進行了巡查,且幾年前文化局就有發出相關指引,亦經常與消防局巡查。從當局的公佈,今次火警不是香火遺下火種引起,而是電線短路引致,「雖然是意外事件,但就敲響了警鐘,將來對澳門文化遺產包括世遺核心建築更加完善管理制度,這次事件已經突顯了這個問題。」
基於歷史原因,廟宇管理權基本是由各廟宇值理會或委託廟祝作管理,所以管理制度和方法相對傳統,「一直都這樣做,如是暮鼓晨鐘的,開門關門。」林發欽指出,現時本澳廟宇許多都是以族群、街坊或家庭式打理廟務,「不少人視廟宇為生活的一部份,守住廟宇都係基於信仰及虔誠,沒有太大經濟誘因,這種奉獻的精神值得敬佩。」不過,整體上人員對於安全概念以及管理技巧和水平到了怎樣層次?這需要更深層次關注。
他指出,現在廟宇管理體制是實施中央監督制度,文化局對全澳四十多所廟宇行使監督職權,但日常管理及運作則是由各廟宇值理會及廟祝負責。林發欽認為,即使中央監督的強度再大,不過都是事前監督,以至事後檢討和作出補救措施,因此,管理水平提高才是比較重要。「是時候檢討管理制度,需比較全面的研究,不是純粹加強安全意識、出多些指引和巡查,或同廟宇更多溝通,而是整體上完善管理制度。」他建議當局應仿效現時旅行社的技術主管制度,引入「責任人聯絡機制」,推行主管人員的自願註冊制度,讓廟宇主管人員在上任前接受培訓,提升管理技巧及安全,明令事故發生後管理人員有法定責任第一時間通報。
不過,林發欽不認同將管理權收歸公共行政部門再作出判給的做法,這在香港實行的相關制度存有很多問題,「廟無定祝」,純粹當生意,將民間信仰的這部份特色被管理化,令到入去拜神缺乏人的情感,澳門不應走此路,澳門的優越性在於,很多老街坊同廟祝熟絡,彼此有信仰與情感的交流。
另外,媽閣廟香火鼎盛,年收鉅額香油錢,然而現在文物建築被焚毀又是政府出資修復。林發欽表示,廟宇管理者收香油錢,但在發生事後市民就要一齊埋單,「當然這樣講法也不完全公允,因為許多廟宇管理者日常所收香油錢,要支付廟祝的人工,廟宇管理費用也不少的。」
至於一些香火鼎盛的大廟如媽閣廟,將來如果在發生意外,對於廟宇管理實體尤其值理會及其負責人甚至廟祝,行政當局是否推出一些行政處罰措施,以提高其責任成本呢?社會是可以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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