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澳門的士業聯合會會長黃炳岐指出,節假日的士營運亂象已嚴重干擾中央賦予的『一中心一平台』建構重擔的落實,盼特區政府、立法會從的士業實際出發盡快修訂『的士規章』,力爭立法切實、依法管治、執法嚴格。
黃炳岐接受訪問時坦言,的士營運亂象已引起遊客、居民的不滿甚至是忿怨。有些的士司機拒載、揀客、濫收車費的行為,嚴重破壞澳門的國際形象,嚴重干擾中央政府賦予澳門建構『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國與葡語系國家經貿服務平台』重擔的落實。可以說,相關的問題已到了必須盡快採取切實有效管治措施予以處理的時候了。
欲真正解決問題必須正視的士業運營的若干實際問題:一﹑現行的『的士規章』是澳門回歸中華之前制訂的,許多條文已不切合社會發展實際,尤其是懲處的罰款規定。因為有意違規者不怕罰款,「堤外損失堤內補」,被罰多少,自然想辦法再違規彌補。因此,罰款措施起不了作用,反而會惡性循環,最終受害者仍然是乘客和澳門國際形象;二﹑的士營運成本不斷升高是誘發違規的原因之一。的士營運成本由司機工資、車租、燃油及維修費三部份組成,其中車租、燃油及維修費每一部份增加了,必然影響司機工資收入。現實情況下,車租、燃油及維修費都呈調升態勢,尤其是包括維修技工工資、環保車種升級的維修費都呈不斷調升的趨勢;三﹑《勞動法》節假日雙薪、三薪政策,以及八號颱風休息的規定遍及許多行業,但的士業被排除在外,相關法規的欠缺公平是導致的士在該等時日亂收車費的原因之一。
正視相關矛盾問題盡快修訂法規,要力爭立法切實、依法管治、執法嚴格。
立法切實,即要重視上述的士業營運的實際問題,例如可考慮:一﹑明文規定法定節假日車費加收的百分比率、八號颱風期加收百分五十或相應百分比率;二﹑訂定依照環保車升級所衍生維修費調升及通脹率等因素的車費調升機制,保障司機合理收入不受相關因素影響;三﹑改罰款政策為釘牌學習,首次違規釘牌(扣留的士工作證)五天、強制性要求違規司機學習『的士規章』並接受考試;第二次違規釘牌一周……第三次違規釘牌十天,第四次違規吊銷的士工作證。
依法管治,一旦完成修訂符合社會實際的新『的士規章』,就應廣泛宣傳,鼓勵乘客參與監督,形成有效的依法管治氛圍和機制。
執法嚴格,權責部門依法採取相關的管理舉措,及時打擊各種違規行為,力爭最短時日內扭轉的士亂象,使的士業界真正成為澳門國際城市的形象導遊,同時為落實『一中心、一平台』重託作出應有的努力與貢獻。
據了解,『的士規章』修訂已進入相關立法程序,但未有實質性進展。目前,警方加強執法,檢控了為數不少的違規司機。但違規舉措仍不斷發生,是否不怕罰款的違規司機依然我行我素,「堤外損失堤內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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