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關翠杏質詢政府,外遊警示機制是否有立法時間表。
關翠杏指出,外遊的本澳居民不斷增加,2014年達153萬人次的歷史新高。部分國家或地區由於出現戰亂、政局動蕩、恐怖襲擊、傳染病疫情等影響,澳門居民外遊風險增加。
特區政府已設立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以確保當涉及本澳居民在外旅遊以及遊客在澳期間因遇上嚴重意外、災禍或災難而出現緊急情況時,可採取即時和有效的措施予以支援。過去幾年,該辦公室在協助因外遊而遇上意外或災難的居民或向居民宣傳外遊時需注意的事項和安全意識等,確實起了一定作用。
她說,為應對越趨複雜的國際形勢,現時不少地區都會建立一套更積極的外遊警示機制,如香港的外遊警示制度、台灣地區的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韓國的旅遊安全預警制度等等,其目的主要是為當地居民前往外地提供安全及衛生情況的風險評估,讓居民可就其外遊作出相應的考慮和安排。同時亦要求相關的旅遊業界和保險業界,建立明晰的標準,以協調退團、退票或其他賠償安排,減少不必要的爭議。
鑑於本澳現時在這一方面仍處於空白狀況,隨著外地旅遊的風險不斷提升,當局實有必要儘快設立旅遊預警機制。
關翠杏質詢當局:
一、旅遊局長文綺華今年一月表示,有關旅遊警示系統研究報告已於去年底前完成並交上級,正與司長辦公室顧問作細致優化。由於警示機制需有法律基礎,究竟相關立法工作有否明晰的時間表?
二、據當局初步表示,本澳旅遊警示機制主要參照香港及內地做法,如香港的旅遊警示機制是達到某級別時,以保險方式保障市民,而不是退票退款。在訂定本澳的旅遊警示機制及適用的地區清單等問題上,當局是否有初步取向?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