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檢驗檢疫局在拱北口岸查獲大量台灣梨樹嫁接苗
【特訊】近日,珠海檢驗檢疫局拱北辦事處在拱北口岸一名入境台灣旅客攜帶的行李中查獲了大量台灣梨樹嫁接苗,總計729株,重量13千克,為拱北口岸查獲單名旅客攜帶種苗數量之最。由於該旅客未辦理檢疫審批手續,該辦對嫁接苗依法作出截留銷毀處理,並採樣送檢。
經珠海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檢驗,該批梨樹嫁接苗攜帶有網紋盾蚧以及鏈格孢屬、鐮孢屬等有害病菌。未經檢疫非法進境的種子種苗生物安全風險很高,不僅有可能傳播其攜帶的病原微生物,還可能會演變成外來入侵物種,造成諸如「一枝黃花」、「松材線蟲」的危害,將會對內地農林生產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明確規定,種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屬於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物品。此外,梨樹可以傳帶梨火疫病、蘋果蠹蛾、梨薊馬等近20種檢疫性有害生物,而內地是梨的重要起源地之一,也是世界第一產梨大國,面積和產量均佔全球梨生產的三份二以上,一旦這些病蟲傳入定殖,將對內地梨產業造成嚴重打擊。
由於台灣地區特殊的地理、氣候環境,具有許多優良品種的觀賞性植物,因此旅客非法攜帶植物繁殖材料進境的現象時有發生。違規現象主要分為兩類:一是部分在大陸經營農場的台灣農場主,回大陸時往往會攜帶一些台灣地區特有的植物種苗或種子入境進行繁育、品種改良;二是部分從台灣旅遊歸來的旅客攜帶種子種苗入境,用於居家觀賞或贈送親朋好友。對此,質檢總局曾於2015年6月發佈《關於加強來自台灣地區攜帶、郵寄入境植物種子種苗檢疫的警示通報》,要求加大對台灣地區進境旅客攜帶物、郵寄物的檢疫查驗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攜帶和郵寄植物種子種苗進境以及走私、逃漏檢等違法行為。
珠海檢驗檢疫局指出,攜帶植物種子、種苗以及其他繁殖材料在進境前應事先前往農業部門或者林業部門辦理引種檢疫審批手續,並取得輸出國或地區官方檢疫機構出具的檢疫證書;在入境時還需由檢疫人員進行現場查驗,並做好後續隔離檢疫工作。通過正規的檢疫審批和入境檢疫查驗,不僅可以避免疫情傳播的風險,也是對引進種子、種苗的保障。
珠海檢驗檢疫局提醒廣大旅客,出入境前要事先瞭解攜帶物檢驗檢疫有關規定,切勿違法攜帶、郵寄禁止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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