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2月18日電】台北消息:台灣銓敘部18日報告指出,去年清查公部門服務機關,一般公務員審認違法者近800人,其中近500人移付公懲會懲戒,並有近30人予以停職;政務人員、簡任常任人員及地方民選首長部分則有39人將面臨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銓敘部18日在考試院院會報告配合審計部清查公務員兼任公司負責人、董事及監察人後續處理情形,作上述報告。
銓敘部去年中將公務員兼任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及監察人職務分8種態樣,當時清查公務人員違法兼任公司或商號負責人,需移付懲戒者約千人左右;其中實際參與經營或領有報酬者,屬情節重大、應停職者計約百人左右;政務人員、簡任常任人員及地方民選首長等約50人,應送請監察院審查。
銓敘部表示,由於公務員人數和兼職態樣眾多,各機關查核不易,銓敘部正在規劃建置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已在2月2日邀集各部會獲致共識,在查核平台建置完成前,將盡速研議公務員兼職具結書,統整經營商業和兼職限制等規範,函請各機關要求現職人員定期和新進人員就職時,自行檢視並具結沒有違反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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