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政府正處理沒按時發展的租賃批地,未來規劃時會優先考慮建設公屋。工務局在回覆議員陳明金書面質詢時稱,當經屋用地完成規劃設計,以及公告供申請單位的位置、數量、類型、售價及補貼比率等,才具備條件開展申請程序,現階段未具備條件公佈下一次經屋申請;至於新一期社屋申請亦須視乎可規劃的公屋資源而定。
工務局在回覆議員陳明金書面質詢時稱,為回應居民對住屋的訴求,特區政府努力尋找土地資源。其中有5個地點的土地已提出興建4000多間公屋單位,新城填海A區也將規劃28000個公屋單位。除此之外,政府也正處理沒按時發展的租賃批地,未來規劃時會優先考慮建設公共房屋。
政府已就林茂塘兩幅用地開展前期的場地清遷、鑽探及籌備設計招標等工作;位於祐漢和氹仔的用地,現正進行前期工作,安排部門遷出、處理土地批給等,並已同時開展編製規劃條件圖;至於慕拉士電廠土地,政府與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已開展商討,澳電已遞交退場計劃書,當中涉及設施退役、拆卸、去污,以及環境評估等,澳電同時提出優化路環發電廠發電設施的需求。政府現正一併考慮,協調後會開展項目的規劃、設計工作。
按照《經濟房屋法》規定,當經濟房屋用地完成規劃設計,以及公告供申請單位的位置、數量、類型、售價及補貼比率等,才具備條件開展申請程序,故現階段未具備條件公佈下一次經濟房屋申請;至於新一期社會房屋申請也須視乎可規劃的公屋資源而定。
另外,參考鄰近地區的公共房屋恆常申請制度,其接受任何時間遞交申請表,合資格申請按遞交時間先到先得,無需計分進行輪候。此制度具靈活性、便民,政府可掌握最新申請資料,但較難將有限的公屋資源優先撥予較有居住需要的弱勢群體。對此,政府將在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時,綜合考慮社會意見,在確保公屋資源公平及公正運用的前提下完善社屋申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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