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本月16日,珠海市食藥監局發佈2016年第一批行政處罰案件資訊。其中四家珠海企業因產銷的「鉤籐」、「石斛」等中藥飲片,不符合國家標準,經營者被行政處罰。
珠海市食藥監局介紹稱,被處罰的四家企業為中藥飲片公司或藥業公司,各有一種中藥飲片產品被發現存在不合格問題。包括批號為LK141201的一批「絲瓜絡」,不符合藥典品質標準;批號為141103的一批「蒼耳子」中藥飲片、批號為20140701的「粉葛」、 批號為130801的「鉤籐」、「石斛」,「性狀」不符合標準規定。
據瞭解,以上是今年1月13日至28日,珠海市食藥監局稽查部門查處的案件,目前珠海市食藥監局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對相關企業經營者已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的行政處罰。此外,首批被曝光案件還涉及另外3家醫藥批發連鎖機構、食品企業及日用品店。其中,一家涉案藥房銷售批號為150801的「阿笨達唑片」,被發現「重量差異」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依據《藥品管理法》,被稽查部門沒收違法藥品及違法所得;拱北某日用品店,經營未經批准進口的「OLAY」化妝品,被沒收違法商品;珠海一家食品企業生產的生產日期為20150511、規格為230g/盒的「秘製腰果酥」,檢測發現鋁殘留量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經營者被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
珠海市食藥監局表示,珠海長年開展中藥材、中藥飲片流通秩序專項整治,根據相關要求,藥品零售企業須按處方調配中藥飲片,購進中藥飲片,必須索取合法發票作為憑證。執法檢查中發現有涉嫌染色、人工增重、摻雜、摻假等特徵的中藥飲片,對經營者,可依照《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品質管制規範認證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處罰,對批發企業和連鎖總部還可提請廣東省食藥監局撤銷其GSP認證證書。違法情節嚴重,將移送警方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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