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關翠杏提出書面質詢,澳對廟宇管理零規管,廟宇日常管理基本上仍然由各廟宇值理會或廟祝負責,而文化局只負責資助營運和維護,難以有效落實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責任,質詢當局會否制定廟宇管理法律制度,統一管理廟宇。指媽閣廟火災再次引起社會關注廟宇防火安全和管理,建議當局將「澳門廟宇消防安全指引」賦予法律約束力及加入罰則。
議員關翠杏在書面質詢中指出,繼兩年多前哪吒廟因電線短路發生火警後,今年大年初三凌晨,媽閣廟正殿疑因轉運燈短路又引起火警,內部擺放的多項木構件則受到較嚴重損壞。就本澳廟宇的防火安全問題,文化局與消防局人員上月底曾聯合巡查多間廟宇,檢查消防設備,提醒廟宇管理者須定期保養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及保養廟內用電設備和電線,要求相關人員每天離開前要熄滅香火,減少易燃物品存放,但仍然無法避免上述火災發生,事件再次引起社會對廟宇防火安全、乃至廟宇整體管理和監管問題的關注。
本澳廟宇不但是宗教朝拜和遊客觀光的場地,部分更是澳門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大部分廟宇之日常營運、修葺等資源多出自公帑,因此,無論是從保障公帑善用的公共利益角度,還是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責任出發,當局有必要儘快制訂本澳的廟宇管理法律制度,並必須加強相關部門在廟宇管理中的監管角色,以更好地保護廟宇及其內部文物。
她又稱,目前本澳廟宇的消防安全,僅靠年前制訂的《澳門廟宇消防安全指引》作為自願遵循依據,並無任何法律約束力,這對完善本澳廟宇的防火安全極為不利,質詢當局會否在《文化遺產保護法》的基礎上,將《澳門廟宇消防安全指引》賦予法律約束力及加入罰則,以確保廟宇的消防安全工作能按照規定有效執行?
同時,除廟宇防火法律缺位外,本澳對廟宇管理同樣是零規管,廟宇的日常管理仍維持未入世遺之前的模式,基本由各廟宇的值理會或廟祝負責;而文化局只負責資助營運和維護,這種模式令政府在一旦出現廟宇管理權或業權爭議時相當被動,亦難以有效落實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責任。當局會否因應實際需要制定廟宇管理法律制度,並設立統一的廟宇管理機構及委任社會人士對廟宇進行統一管理?此外,當局有何具體的機制和措施對本澳世遺歷史城區的廟宇,以至其他文化遺產進行恆常保養、維護和有效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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