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2月24日電】台北消息: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於2014年底在電視節目中爆料指控馬英九收受3億政治獻金,遭馬英九提告求償,台北地院23日判決段宜康敗訴要賠馬英九60萬元(新台幣,下同)及登報道歉。馬英九對判決還他清白與公道深感欣慰。
段宜康於2014年底接連公開爆料,指馬英九曾於2008、2009年間,收受多名科技業者2億元政治獻金,另在亞翔合併案中疑收1億元獻金;另外,媒體工作者周玉蔻、陳敏鳳,隨後也曾在節目廣播或撰文上指控馬英九曾收受政治獻金。
馬英九認為3人所言不實,損害名譽,委託律師洪文浚分別向段宜康、陳敏鳳與周玉蔻提告,各求償1千萬及登報道歉。馬英九還說,若獲判勝訴,判賠金額將全數捐做公益。其中段宜康部分,台北地方法院23日正式判決段宜康敗訴,要賠馬英九60萬元並在4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對於法院的判決,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陳以信23日晚間表示,馬英九對判決還他清白與公道深感欣慰。陳以信表示,馬英九認為,近年台灣政論節目若干政治人物與所謂電視「名嘴」不實爆料、傷人名節之惡劣行徑,已成社會亂源,各界均予譴責,並認為此風實不可長。因此23日的判決,對於糾正若干政論節目歪風應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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