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未成年男女中學生,去年下旬經聊天軟件認識後,相約發生性行為,女方日前離家出走,母親報警求助始揭發事件,司警將涉案未成年學生交相關部門跟進。
涉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男中學生,十五歲,澳門人。女中學生,十三歲。
網上認識相約女方住所後樓梯發生性行為
案發於去年十月初,男女主經手提電話聊天軟件結識,在二人閒談間講及有關性問題時,男方要求女方見面進行性行為,及後得女方答允。翌日,二人相約到新口岸區女方的住所後樓梯會面,二人發生了性行為。事後,男女曾與女方聯絡,但女方沒有回應,二人此後再沒有聯絡。
女生離家出走輾轉揭發該案
至今年三月六日上午十時該女學生因離家出走,其母親沒法與之聯絡,於是到警區報案求助。至當日晚上七時,女學生回家,向母親交代是與男朋友行街遊玩。母親遂帶同女兒到警區銷案,但在警員再三查問下,女學生供出去年曾發生性行為事件,治安警於是將案件移交司警局。
司警員稍後聯絡涉案男學生,他承認事件,將相關人士送交相關部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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