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的一幅霸地被勒令清遷,佔用人提出要求暫時凍結勒遷令,但被終審法院裁判敗訴。在該幅土地經營的劏車場須於三十天內騰空土地。而該幅土地按規劃將興建檢察院臨時辦公大樓。
劏車場負責人表示,並非想一直霸地,正找地方搬遷,但私人市場難找到合適地方,因至少需一萬至兩萬平方呎空地才能做廢車回收,劏車場內有約五百至六百輛廢車待處理,由於是納牌高峰期,平均仍每日回收十輛報廢車。他稱,近年回收的報廢車較新,部分未到八年驗車就報廢,每年回收量增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相信報廢車輛的增加與泊車開支上升有關。他又稱,上訴只是希望政府關注回收行業,已透過律師向工務局致函,希望寬限收地時間,如找到地方大約三至五個月就可完成搬遷。
就要求凍結勒遷令被判敗訴,工務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歡迎終審法院的裁決,正就裁決展開跟進工作,土地佔用人有責任義務騰空非法佔用的土地,當局基於善意原則會分析及考慮對方提出的延長清遷期限的請求,但非法佔用人必須盡快騰空所佔土地。工務局又稱成功收回土地後,將按規劃興建檢察院臨時辦公大樓。
另外,環保局亦回覆有關查詢時稱,特區政府正加緊推進粵澳環保合作跨區處理廢舊車輛的計劃,當計劃落實後,將優先處理居民自願註銷並交政府處理,以及因參與未來淘汰二衝程電單車資助計劃而產生的廢舊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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