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區人大代表建議粵澳合作興建內港擋潮閘工程
【特訊】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李沛霖、崔世平、高開賢、林笑雲、姚鴻明、容永恩、梁玉華、陸波、劉藝良及何雪卿提出關於加強粵澳合作,興建澳門內港擋潮閘工程的建議。提案表示,藉著劃定澳門特區管理水域以及《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正逐步深化的巨大契機,澳門內港水患整治工作應作為區域環境共同治理的首要議題,雙方應加強合作,大力推進內港擋潮閘工程建設。
提案指出,為有效實施水域管理,澳門特區政府已完成部分相關法規的立法,並已正式生效。在眾多相關的問題中,如何根治內港水患問題尤為凸顯。內港海傍區是澳門最重要的客貨上落點和繁華商業中心之一,城區內中小商戶林立,有不少百年老店和具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築物。但該區域水患災害頻發,已給澳門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嚴重影響。根據1924年至2001年逐時潮位過程統計,工程防禦區淹沒總年份為34年,占統計年數的38.2%。回歸後,特區政府努力整治及改善該區環境,但水患問題仍未能根本解決。
為保證澳門特區的長期繁榮穩定,徹底解決內港水患問題,澳區人大代表提出以下建議:
一、內港水患問題需分步有序解決,抵禦風暴潮侵襲是其中需優先解決的重要任務之一。經研究分析,在灣仔水道河口處興建擋潮閘是抵禦風暴潮的有效工程方案。擋潮閘可由3個分部工程組成:水閘、船閘和管養區域,功能以擋潮為主,兼顧排澇、航運和景觀。
二、由於工程所在位置為珠江出海口,加上改善工程將為一河兩岸的環境帶來變化,且工程範圍已超出澳門管理的水域,因此,必須透過粵澳合作共同促成,工程亦涉及澳門與內地規劃部門和流域機構的多方溝通和協調,粵澳雙方應共同探討長遠解決內港水浸問題的方針,共同優化河岸整治工作和一河兩岸城市景觀,達至互惠共贏。
三、藉著劃定澳門特區管理水域以及《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正逐步深化的巨大契機,澳門內港水患整治工作應作為區域環境共同治理的首要議題,雙方應加強合作,大力推進內港擋潮閘工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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