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共停車場五月起調整收費
【特訊】第三階段公共停車場調整收費及相關安排將於5月1日起實施,昨日出版的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10個公共停車場將於5月起取消發月票規定,調整收費後,輕型汽車停泊日間收費每小時6元,夜間每小時3元、電單車日間收費每小時2元,夜間每小時1元。
根據批示,分別核准青蔥大廈停車場、交通事務局大樓停車場、氹仔中央公園停車場、青翠樓停車場、青泉樓停車場、望賢樓停車場、永寧街停車場、快富樓停車場、麗都停車場及望善樓停車場的使用及經營規章,並自公佈後第二個月之首日起生效。
新規定下,上述停車場的收費,分日間普通票及夜間普通票,日間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8時前,夜間時間為下午8時至翌日上午8時前。
輕型汽車的日間普通票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為澳門幣6元,夜間普通票則為3元;重型及輕型摩托車的日間普通票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為2元,夜間普通票為1元。同時,亦取消相關公共停車場設有月票之規定,以明確落實月票「只退不補」政策。
交通事務局表示,本澳公共停車場的泊車收費多年沒有調整脫離市場發展,加上泊車資源匱乏,有必要提升繁忙時段公共停車場的流轉率,故此在參考了其他地區的泊車收費、本澳私人停車場的收費、通脹及公眾的接受程度等因素綜合考慮後,政府提出分四階段調整公共停車場之泊車費率,並引入以上午8時及下午8時為界限的分時分段收費模式,以進一步拉近公共停車場與私人停車場之間的收費距離。餘下的公共停車場將於稍後時間亦會調整收費及相關安排,以全面加強對公共停車場的管理,讓有關資源得以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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