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文化遺產委員會代主席吳衛鳴稱,委員會同意文化局建議,不對愛都酒店啟動文物評定程序,因該建築物達不到文物的評定標準。
文化遺產委員會昨日召開的平常全體會議,由代主席吳衛鳴主持,討論多項議題,包括介紹“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相關問題的分析資料;盧家大屋北側建築物拆卸塌牆事故報告及媽閣廟正覺禪林主殿火警事故等。
吳衛鳴會後表示,委員會同意文化局建議,不對愛都酒店啟動文物評定程序,因建築物達不到文物的評定標準。與會 15名委員中的13名委員同意不展開愛都酒店的文物評定程序。意味委員會基本認同舊愛都酒店不保留,拆建工程可啟動,但暫無具體時間表。對於酒店外牆壁畫,暫未決定如何處置。
吳衛鳴表示,規劃愛都酒店成為青少年活動中心的計劃可以馬上開展。至於如何重新規劃愛都酒店,需要交回規劃團隊考慮。他指出,規劃團隊現不用再考慮愛都酒店是否文物的問題,自由度更大。吳衛鳴表示,會上詳細向委員介紹愛都酒店的來龍去脈,愛都酒店是在短時間內不停改建的建築物,未達列為文物的標準。
文化局文化遺產廳長梁惠敏解釋,文化局於 2007年在愛都酒店的規劃條件圖要求保留立面,希望不影響東望洋燈塔的景觀,文遺法生效後,文化局可直接要求建築物高度。她重申,未來規劃愛都酒店時立面高度維持現狀,酒店後的高度若不遮擋燈塔景觀,可放高少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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