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檢察長葉迅生在接受訪問時稱,取得司法官地位,與司法官是否正在履行司法官職責,終審法院已作出明確區分。
終審法院早前決定不受理前檢察長何超明的人身保護令申請,判詞指只有實際履行職務的司法官才可獲得司法官通則的法律保障,但法律界認為何超明是助理檢察長身分,才由終審法院法官預審,質疑終審法院的處理出現矛盾。
葉迅生表示,取得司法官地位和是否現職司法官是兩個問題,他不詳細評論。
葉迅生表示,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事件發生後,在社會和檢察院確實引起震動,他相信所有檢察官目前都依法履行職責,檢察院所有司法官都共同努力做好自己工作,人們可放心。他稱,檢察院所有司法文員和檢察長辦公室行政人員堅守崗位,檢察院運作正常。
葉迅生稱,自2015年至今,對檢察院辦公室的財政運作,包括取得服務支出,已依法加強制度,完善和監管,檢察官委員會、行政人員運作都是依制度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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