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政總署食安中心前日接獲治安警察局通報,在突擊巡查路環九澳高頂馬路近蝴蝶谷附近土地時,發現一地下食品工場,及查獲若干名涉嫌過界工作者。食安中心接報後立即聯同經濟局展開調查,發現涉事場所衛生情況惡劣,即時止場所運作,銷毀場所所生產的食品及備用食材。
該地下食品工場地點隱蔽,以多個大型貨櫃集裝箱及鐵皮拼合成生產、貯存食品的空間及工寮,生產飯盒銷售給路氹城一帶的建築工人。食安中心在場所抽取食品樣本檢測,現場環境衛生惡劣,巡查人員在食品處理空間內發現囓齒類動物(老鼠)糞便及活動痕跡,該場所不具備生產食品的衛生條件。食安中心即時銷毀現場所製備的食物及備用食材。該工場存放十多罐筒裝石油氣,民署就貨櫃屋存放燃料,及土地業權等問題通報土地工務運輸局及燃料安全委員會跟進。
民署食安中心繼續跟進事件,案件移交檢察院處理,若有關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構成加重違令罪,最高可被判處兩年徒刑或科處二百四十日罰金。
食安中心呼籲食品生產經營者遵守法律,勿存僥倖,若然違規,必被懲處。中心提醒地盤負責人、工程判頭選用靠膳食供應商,留意食品安全與衛生,保障工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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