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議員李靜儀在書面質詢中質疑當局對外僱聘用的不法行為執罰不力,她援引勞工局的資料顯示,2011年僱主違法 101人次,除了要被罰款,僱主同時被處分扣減外僱名額的附加處罰有 94人次,比率 93%,但 2012年起附加處罰數字大減,近 3年累計只有 1人次被附加處罰,同期的違法數字卻增長明顯,2015年是 2011年的 4倍,李靜儀形容附加處罰制度形同虛設,要求當局交代處罰準則,她又認為,現時勞工局與人資辦分掌外僱法的處罰權與實際執罰權,影響執法和監管力度,要求當局明確何時落實人資辦併回勞工局。 (李芬艷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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