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2日電】台北消息: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憲兵隊涉違法搜索民宅案2日偵結,檢方認為魏男是自願同意搜索,難認被告有違法搜索或強制故意,前政戰局保防處長趙代川等12名軍士官不起訴。
魏男2015年9月間取得「白色恐怖」時台灣防務主管部門檢舉機密文件的歷史資料3份,同年11月間某日起在網路上拍賣,憲兵隊人員今年2月18日發現後,19日以購買普洱茶名義,約他至捷運站交易,在無搜索票的情況下,帶他回家搜索收藏「白色恐怖」相關文獻,以涉贓物、妨礙秘密等罪嫌,扣押文件並偵訊法辦。
檢方4月初偵結,魏男涉贓物罪部分,檢方認文件已非機密,無證據證明文件與犯罪行為相關,不起訴。妨害秘密罪部分,因防務主管部門未提告,檢方簽結。士林地檢署調查魏男控告12名參與任務的軍士官,妨害自由及違法搜索,北檢偵辦2日偵結。北檢尚未偵結前,防務主管部門在3月11日即公佈懲處名單,包含政戰局長聞振國、保防處前處長趙代川、保防處副處長詹國義、科長楊世盛等14人受到懲處。
北檢偵結認為,根據卷證資料,魏男始終同意搜索及交付文件,過程中沒有違反他的意願。憲兵隊人員認為魏男涉贓物等罪嫌,才開始偵查,主觀上認為已取得魏男自願同意,才進行後續搜索,難以認定有違法搜索或強制他人。
雖然憲兵隊執法過程,對於當事人權益造成侵害,想取得非機密文件的目的,也不符合比例原則或是正當法律程序,但這些瑕疵僅涉及在法律上取得的證據有無證據能力,不構成犯罪,認定罪嫌不足,因此將12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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